【妇联制度】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度(完整)

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度1、保证人员,落实责任。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有一名副局级领导干部担任妇儿工委成员,一名干部为联络处员。每年由县妇儿工委办按年度指标任务进行督查。明确职责,积极工作,按时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联制度】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妇联制度】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度(完整)



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目标责任制度


1、保证人员,落实责任。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有一名副局级领导干部担任妇儿工委成员,一名干部为联络处员。每年由县妇儿工委办按年度指标任务进行督查。明确职责,积极工作,按时完成妇女儿童规划的目标任务。(如人员发生变动要随时替补并报县妇儿工委办公室)。

2、明确任务,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县两个规划目标分解的指标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创新机制、设计载体、加强监测、推进发展,认真落实。

3、立足发展,监测评估。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的监测评估,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每年对所承担的指标任务监测一次。对关系妇女儿童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汇报,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

4、报告工作,进行述职。县妇儿工委每年要对全县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情况向县政府常务会进行一次报告,各成员单位每年年末将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全体成员会议进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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