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制度】临桂县交通运输局后勤管理制度

后勤管理制度为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交通运输管理新形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上下班工作制度(一)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制度】临桂县交通运输局后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交通制度】临桂县交通运输局后勤管理制度


后勤管理制度


为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交通运输管理新形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机关工作人员离开股室外出公务,县城内向本股室通报,县城外向局办公室通报去向,局办公室做好下乡和出差考勤登记。

(三)工作时间不得上街吃早点、玩QQ、玩电脑(手机)游戏、打牌、网购或随意串岗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

(四)接待来办事或来访人员,要热情礼貌,态度和蔼。对职权范围内的事务要及时给予处理答复;对非本单位或股室职责的事务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严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行政办事窗口和首问责任制岗位对来电、来访、来函应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汇报自理,不得积压。

(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种活动。

(六)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得借故抵制。

(七)严格会议纪律。准时参加会议,开会时不得吸烟、来回走动,交头接耳,手机要调成静音。

(八)保持办公室整洁有序,一般情况下(开空调除外)不得关门办公。

(九)局纪检室负责不定期上下班纪律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在局班子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请假制度

(一)请销假实行书面核准登记备案制度。凡请事假或公休假必须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为准。凡未经领导批准或未到局办公室登记备案的,一律以擅离工作岗位或旷工论处。

(二)请批假程序:请假半天以内的由所在股室领导签暑意见;请假1天的由所在股室领导提出意见后,请分管领导审批;请假超过1天的,由所在股室和分管领导共同提出意见,主要领导审批。请病假须凭医院证明,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局长批准,事后到局办公室登记备案。

(三)请假当事人的事假或病假天数可从当年公休假中抵扣。

(四)二层机构和各股室的领导干部离开桂林市区或者临桂境内1天(含1天)以上,正职必须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副职向所在单位、股室的主要领导报告。班子领导成员离开桂林市区或者临桂境内1天(含1天)以上,副职领导向局长报告,局长向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请示(以上不含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时间)。

三、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安排在单位食堂,如遇人多或特殊情况的必须经局长批准同意。

(二)接待用餐要励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不安排高档酒水,不上香烟。

(三)业务联系的,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参与对口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用餐陪同人员。

(四)非上级领导或县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五)用餐接待实行一次一结,信用卡结算制度。经办人报销接待费一律持税务发票,填写报账清单,注明经办人、证明人、接待事由并附接待清单,在当月或两月内经局财务股会计审核报局长签字后报账。

四、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一)采购大宗办公用品或单个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需经局党组(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二)列入固定资产的和需经政府统一采购的办公用品由局计划财务股负责采购;日常办公用品(消耗品)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三)添置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耗材,打复印纸张等除外)需书面报告局长,由局长指派财务人员、局办公室人核时后,确需购买的由财务股或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日常办公用品原则上实行定点采购制度,记账后每季度信用卡结算。

(五)所采购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管理。

五、电脑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都应增强现代科技和办公自动化意识,努力学习电脑知识,掌握电脑的基本操作规程。?

(二)认真使用和保养电脑,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关计算机,离开时应关闭所有电源。

(三)电脑由股室专人管理与操作,严禁外来人员随意摆弄电脑。

(四)财务股、档案室、办公室等涉密电脑必须专人专用,严禁擅自接入互联网,以免造成单位资料的外泄。

(五)电脑出现故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严禁擅自请人维修或送修。

六、安全、保密制度

(一)提高警惕,遵守《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制度,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各办公室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天下班时,应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空调、电脑、烤火器、饮水机等电源,锁好文件柜和办公桌。

(三)每次收到文件,应由文秘登记后送领导签阅,借阅文件必须登记,归还时注销。

(四)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

(五)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并保持整洁、完好,确因工作损耗的物品由领导核定报废;指定的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管理工作。

(六)会议决定的人事变动、人员处分以及其他应保密的事项不得在公布前泄漏。

(七)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如因管理失误,发生责任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专人负责建立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的档案和维修保养台帐;按期办理机关车辆的年审、保险、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手续齐全和安全性能完好。

(三)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

(四)车辆维修实行预先报批、定点(环球修理厂、一佳修理厂及本品牌的4S店)修理。车辆如需维修、保养,购买配件,统一由陈清国或骆春兰负责送修和保养,并列出维修、保养项目和配件清单经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凡未经局长审核签字而擅自维修、保养或购买汽车配件的,费用自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及时修理的,应经电话请示同意后送修,事后补办手续。维修费用实行谁经办谁结账、一次一结的公务卡计结制度。报账时必须同时提供发票和审批报修单方可报账。

(五)车辆清洗实行定点清洗、签单记账、统一结账制度。清洗定点:好车港、漆无素;未到指定清洗店的,费用由个人负责。

(六)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车辆开往景区、娱乐场所、酒店、医院;不准用公务车辆接送小孩上下学;不准将公务车辆外借给其他单位和他人使用,如情况特殊,事前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七)车辆负责人出差、外出学习、请假的,应将车辆交回办公室统一保管和调配。

(八)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受损需保险公司理赔时,办公室专职车辆管理员应当会同当事驾驶员一起处理理赔、维修等工作。凡因未经批准借予他人使用、酒驾醉驾、非公务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事故处理及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解决。

9.车辆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车辆,若发生被盗的,酌情给予赔偿。

八、探视慰问制度

(一)探视慰问因病住院人员制度

1、探视慰问的范围和对象:本局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

2、探视慰问方法:

1)探视慰问由工会牵头负责;

2)探视住院病人,一般每次住院探视慰问一次,特殊情况例外。

3、探视慰问费:每次探视慰问费500元和100元慰问品。

(二)探视慰问退休职工、困难职工制度

1、原则上每年对退休职工、困难职工慰问2次,即春节和中秋节(或重阳节)各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2、探视慰问退休职工每人每次400元及100元慰问品,探视慰问困难职工每人每次500元及100元慰问品。

3、探视慰问由局领导带队,视被探视对象确定前往人员,但工会原则上参与。

(三)丧事慰问制度

1、范围: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本人去世;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

2、属职工(含退休职工)丧事慰问费每次900元;属职工亲属的每次700元。

3、丧事慰问属退休职工、局领导家属的,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参与,属干部职工家属的,由分管领导带队参与。  

4、丧事慰问由局工会组织,负责通知单位人员及联系丧事举办地点、时间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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