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报告】度化州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范文推荐)

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2016年,化州市水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报告】度化州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水利报告】度化州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范文推荐)


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化州市水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现将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切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完善机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水务信息,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水务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水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工作日程,重新调整了以董志鹏局长为组长的化州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亲抓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下属各单位都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工作机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进、协调、监督全市水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一是加强创新服务,着力抓好水务局门户网站建设。为方便民众查询水务政务信息,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化州市水务局网”进行了调整,精心打造水务政务动态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公告公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专栏,及时更新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二是做好实体政务公开栏更新维护工作,定期对设在市政府大院外的水务局信息公开栏进行更新维护,发布水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水利建设安全生产知识、水利政策法规等重要政务信息。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化州市水务局网》、化州电视台、政务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水务政务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决策部署、重大活动、水利发展情况。

(一)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民生水利建设情况、行政执法、河砂管理等。2016年,我局通过茂名政府平台公开信息4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2条,规章文件类3条,政务动态类26条,行政执法类1条,财政预决算报告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其他类3条;通过水务局网站公开信息57条,其中化州水务类5条,动态信息类35条,政务公开类9条,三防信息类7条,水利百科类1条;并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公告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南方日报》、《茂名日报》、化州电视台、广东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共播发由我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40多条,涉及政务动态、会议动态、领导活动、专题报道、招投标公告公示等信息。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任务纷繁复杂,经验不足,业务操作不够熟练,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在按《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来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上有待加强,对《目录》的更新、修改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没有相应的措施保障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在丰富和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上需加强。全局大部分单位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政务公开栏,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明确,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需求。

四、今后工作设想

一是加强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引起各下属单位及各股室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功能、完善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引导通过建立政务信息查询(站)点、开辟信息公开专栏,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务信息。

三是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督促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同时,督促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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